本报北京10月9日电针对近来个别地方出现向西部转移落后工艺、设备、产品及废物的情况,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经贸委近日联合发出《关于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地环保和经贸部门高度重视污染西移的现象,加大执法监督力度,严肃查处违法行为,坚决遏制向西部转移污染的势头,以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正确实施。
《通知》要求,对于《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》中规定关停的十五类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,国家经贸委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和清理整顿的小玻璃厂、小水泥厂、小炼油厂、小钢铁厂以及规定淘汰和禁止投资的生产工艺、设备及产品,包括目前尚不到淘汰期限的,一律不得在西部地区立项建设。各级环保部门、经贸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时严格审查、从严控制,不得审批。《通知》还要求各地加强对“十五小”、“新五小”及淘汰工艺设备的监督管理,对已经取缔的工艺设备实行登记和销毁,禁止向西部地区转移。